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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法》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4.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5.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 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各民族都使用和发展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9.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10.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1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2.汉语文出版物以及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13.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14.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15.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16.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在需要使用方言时可以使用方言。 17.在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中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 1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19.《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20.异体字在姓氏(而不是姓名)中可以保留使用。 21.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要求并不高)。 22.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23.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24.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但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方言。 25.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26.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2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将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再划分为两个等次,其中最高水平和进入最低等级的水平分别为一级甲等和三级乙等。 28.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29.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30.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中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32.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8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33.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是“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34.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 35.国家公务员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是不低于三级甲等。 36.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是不低于二级甲等。 国家和省级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是一级甲等。 38.对教师和国家公务员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是有年龄界限的,对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和国家公务员可不作硬性规定,但也要鼓励他们在教学和公务中使用普通话。 39.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40.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北京话的语音系统。 41.普通话中最活跃、发展最快的部分是词汇。 42.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收入简化字2235个,是现行简化字的统一规范。 43.除《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的基本集和第二、第四辅助集外,现行规范汉字主要的依据还有《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 44.在日常应用的范畴内,不规范字包括已被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自造简体字、字形不标准的字和错别字。 45.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废止或消灭繁体字、异体字,只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特定范围内。 44.数目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大写形式。 47.规范汉字除了2000多个简化字外,大多数是未经整理简化的字,如“上、水、人、月”等。下列3组词语中,全都是未经整理简化的字的一组是“告示、皇后、北斗、干涉”(“后”君主之妻不同于“先后”的“後”,“斗”只有读去声时才有繁体“鬥”,“干涉”的“干”、“干湿”的“乾”,“干活”的“幹”,这几个组汉字原本不是同一字。 48.汉字形体演变的总趋势是由繁趋简。 49. 《汉语拼音方案》是1958年2月1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 50.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2年8月通过决议,采用汉语拼音作为拼写有关中国的词语的国际标准。 51.国家于1996年颁布《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52.用汉语拼音拼写“浙江省”(不标调),正确的是 Zhejiang Sheng 。 53.将中文“北京”翻译成英文时,写成Beijing。 54.汉语人名的结构是“姓在前,名在后”。在外事公务中用汉语拼音拼写“王晓莉”时,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拼作Wang Xiaoli 55.下列关于规范字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规范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简体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应该还包括整理的异体字中的正体字) 56.下列已经不再列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是《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65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的字:如:“花俞兌俠师侶眞吳”,今天规范字体是“花俞兑侠师侣真吴”,后者在简化字总表中找不到,因为这不是被简化,而是字形调整,往往是个别笔画改动,现在用于规范字形的字表是《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就是通常在说的不规范简化字,简称“二简字”,如:把“圆”简化成“元”,“蛋”简化成“旦”“圆蛋”成了“元旦”。) 58.年月日在竖排时, 不可保留阿拉伯数字。 57.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 60.各级各类学校里,除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外,还对学校管理人员提出了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5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除教师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 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59.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 60.1973年12月18日,2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汉语为联合国六种法定语言文字之一,其他五种语言为英、俄、法、阿拉伯、西班牙语。 61.用汉语拼音拼写普通话时,应该以《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规范依据。 (注意与《汉语拼音方案》之间的关系:工具与怎样使用工具的规则。 62.印刷通用汉字字形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规范标准。 63. 历史上有组织、有计划的汉字规范是在秦始皇时期。 64. 汉字标准化是指:在对现行汉字进行全面、系统、科学整理的基础上,做到现行汉字“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和定序。(义会不断发生变化的,引申再引申等,部件被包括在“字形”之内) 65. 对来源于印度数码的“Ο”有多种意见,正确的答案是它具有汉字的功能,却又不同于一般的汉字,是个准汉字。 76.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指出“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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