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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入户宣传单 一、健康扶贫政策 1.贫困户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机构先进行诊疗服务,出院时再进行费用结算,患者只需缴纳自负费用。 2. 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财政补贴)、大病医疗保险,另由各级政府全额为贫困户购买了商业医疗补充保险。 3.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未达到90%以上的,贫困人口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2017年度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县民政部门联动,从大病救助、慈善救助等资金中解决。 二、教育扶贫政策 1.幼儿园教育阶段。就读公立幼儿园的贫困户孩子,每年可享受1000元生活费补助。 2.小学、初中教育阶段。贫困户孩子免交学费、书本费,贫困家庭中寄宿制小学生每个孩子每年可享受1000元生活费补助。贫困家庭中寄宿制初中生每个孩子每年可得到1250元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免交学费;每个贫困户学生每年可得到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本科教育阶段。适当减贫学费;每个贫困户学生每年可得到3000元国家助学金;在校期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就读期间免收贷款利息; 5.研究生教育阶段。贫困户硕士生每年可得到6000元左右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可得到10000元左右国家助学金。贫困户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可申请最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就读期间免收贷款利息。 6.中高级职业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凡参加职业教育都免交学费;每个中职学生每年可得到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个高职学生每年可得到3000元国家助学金;高职学生可申请最高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就读期间免收贷款利息。贫困户学生就读中、高职期间,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不低于3000元扶贫“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条件: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大中型水库库区(大型湖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 2.建房标准: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建造50平米、75平米、100平米、125平米4种户型住房,建房资金主要由政府解决,实施“交钥匙工程”。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2500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0000元。建新房必须拆旧房,如期拆旧房的按人均2500元标准进行奖补,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 四、危房改造政策 1.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危房改造。 2.C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困难户不超过4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3000元。 3.D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0元,困难户不超过10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8000元。 五、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1.贫困户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初次技能鉴定就能取得证书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贫困户2015年1月1日后开办农家乐,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给予2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20000元。 3.贫困家庭的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创办小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贫困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扶持政策 1.贫困留守学生在读高中的,每人可申请1000元“希望之星”助学金。 2.考上大学的特困新生,每人可申请3000元“圆梦行动”助学金。 七、金融扶贫政策 贫困户发展产业,可申请“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小额扶贫信贷。具体放贷金额,以贫困户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八、产业奖补政策 由各县市区已制定的自行执行。
【学习热点】 ◆ 高层声音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 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重点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联系中央政治局工作,联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际,联系狠抓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前,有关方面作了准备。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同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围绕主题进行查摆,撰写了发言材料。会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按照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认识深刻,体会真切,查摆严格,意见坦诚,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增强了中央政治局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把握和体现了4个重点。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襟怀坦白,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带头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真正做到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自觉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四是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情况,真正做到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自觉把分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扎实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领导开展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非凡政治智慧、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高超政治艺术,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的核心、党中央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掌握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着力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大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前进方向,为中国这艘承载着13亿多人的巨轮前行立起了新的航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吹响了新的集结号。有了好的决策、好的蓝图,关键在落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主题,也是中央政治局同志的主要任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抓落实来不得花拳绣腿,光喊口号、不行动不行,单单开会、发文件不够,必须落到实处。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要明确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加强政策配套,加强协同攻坚,加强督察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抓落实,一把手是关键,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把分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对此必须保持十分清醒的认识。党的十九大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是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这是对大家党性的考验,也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习近平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仅要带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且要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进行坚决斗争,聚焦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习近平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全党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身入”更要“心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围绕改革稳定发展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抓住老百姓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以身作则,推动各级干部动起来、深下去,使调查研究在全党蔚然成风。 习近平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做起。职位越高越要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敬畏法律、敬畏纪律,自觉管住自己,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才能担起肩上的重任。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都应该明史知理,不能颠倒了公私、混淆了是非、模糊了义利、放纵了亲情,要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要勤于检视心灵、洗涤灵魂,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要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特权现象,树立好的家风家规。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是生于忧患、成长于忧患、壮大于忧患的政党。正是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心存忧患、肩扛重担,才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我国形势总的是好的,但我们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也不少。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的矛盾和问题发生了深刻变化,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我们党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要求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尤其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时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知危图安,尽职尽责、勇于担责,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18日至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历程,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8年经济工作。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其他领域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条件。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年均增长7.1%,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求平衡。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经济更具活力和韧性。对外开放深入发展,倡导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5年来,我们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成功驾驭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我们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我国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大局,把握规律;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决扫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相机抉择,开准药方,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部署经济发展新战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坚持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稳中求进,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5年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会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要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要统筹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结构性政策要发挥更大作用,强化实体经济吸引力和竞争力,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好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社会政策要注重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改革开放要加大力度,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步子再快一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扩大对外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会议确定,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强考核监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 会议指出,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8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五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六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七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八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力有序做好经济工作。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健全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加快制造业优化升级,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深化国企国资、财政金融等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确保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务求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明年经济工作的部署上来。要完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监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令行禁止。要加强学习和实践,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找准短板弱项,解决实际问题。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为干部大胆创新探索撑腰鼓劲。要确保换届工作稳妥有序、风清气正,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部署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 习近平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三农”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深刻阐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玉米、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增速连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制度开始并轨,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展开。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地生效,66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社会焕发新气象,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过去5年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科学理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中。一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五是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六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七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八是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会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必须立足国情农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会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研人才支撑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要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要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 会议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实现农村振兴,我们有习近平总书记把舵定向,有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有全党全国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有社会主义的强大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十九届二中全会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2018年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决不半途而废。中央纪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要徙木立信、以上率下,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使党员干部知敬畏、人民群众有信心。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职责,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同意2018年1月11日至13日召开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 党务动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11月3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会议指出,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会议强调,党务公开政治性、政策性强。要坚持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穿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12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我国大数据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习近平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12月13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并会见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代表和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亲属代表。习近平说,无论历史的美好,还是历史的灾难,都需要真实。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擦清历史的镜子,抹去灰尘,以史为鉴,走好未来的路。 蒋超良: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调查研究 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12月25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讨论通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听取关于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作为转作风改作风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前提,作为提升能力本领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察实情、听实话、办实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调查研究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结合起来,同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结合起来,把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结合起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多搞一些不打招呼、不作安排的随机性调研,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走过场,坚决防止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研中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既报喜又报忧,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发现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批评和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在全省开展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指示新要求的政治行动。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紧解决扶贫领域专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将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找出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各级纪委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出重拳、下重手,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底数,抓紧清欠。要注重策略,讲究工作方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完善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蒋超良: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12月21日,蒋超良出席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要求,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蒋超良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聚焦新实践,培育新风尚,取得了可喜成绩。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典型示范作用得到彰显,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力实效性不断增强。 蒋超良强调,党的十九大对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提出了新要求,要结合湖北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办好办实“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湖北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要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强化教育引导,强化实践养成,强化规范约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创建,树立为民理念,增强群众认同感;坚持依靠人民,提高群众参与度;突出惠民导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聚焦实现文化小康,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要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在丰富文明创建内容形式上下功夫,在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协调推进“五大文明创建”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统筹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蒋超良: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实施“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 12月8日,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意义,坚持“五个文明”一起抓,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利民惠民要求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小厕所连着大民生、大文明。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厕所革命”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好武汉等地推进“厕所革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省市县三级领导协调机制,明确政策,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统筹推进,既抓城市、旅游景点厕所建设,又重点抓农村厕所建设,既抓硬件设施建设,又注重培养文明生活习惯;将“厕所革命”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强化检查督办,将“厕所革命”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蒋超良:锲而不舍反“四风”改作风 12月13日,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在湖北考察和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反“四风”改作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是在新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遵循。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顽固性反复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执行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一刻不停歇地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打赢作风建设硬仗。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整改,务求实效。省委常委会要以身示范,省直机关要走在前列。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改作风,认真对照检查,剖析根源,立行立改;重点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改进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以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 蒋超良:以新的奋进姿态做好开局之年工作 1月2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听取关于《2018年全省经济工作要点》、2018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殷殷嘱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四个着力”,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迈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坚实步伐。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转作风改作风,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把工作任务和要求项目化、具体化。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的奋进姿态展现新作为,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做好2018年全省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着力推动我省经济由中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重要进展。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领导的要求落到实处。 蒋超良:大力学习弘扬“红船精神” 永葆奋斗初心和不变底色 12月8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学习12月4日党中央召开的弘扬“红船精神”座谈会精神,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永葆党的奋斗初心和不变底色,奋力开创湖北各项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于2005年6月首次提出“红船精神”,并将其概括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卓越的政治远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红船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是中国革命的精神之源,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我们党顽强奋斗、不断发展壮大的精神动力,是我们党立党兴党、执政兴国的宝贵精神财富。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红船精神”的丰富内涵。“红船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建党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薪火相传、历久弥新的精神源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要深刻领会“红船精神”中蕴含的首创精神、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传承好红色基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永葆党的奋斗初心和不变底色。 会议强调,要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激发全省党员干部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要深化对“红船精神”等革命精神的学习宣传,把弘扬“红船精神”同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结合起来,深入挖掘“红船精神”的时代价值,加强理论阐释,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激励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 会议强调,要践行“红船精神”,开启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新征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践行“红船精神”贯穿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过程,贯穿于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全过程,贯穿于我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全过程,不断从“红船精神”中汲取信念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奋斗的力量和创新的力量,奋力开创湖北各项工作新局面。 中共咸宁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 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温泉举行。出席会议的市委委员44人、候补委员7人。市纪委委员、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部分基层党代表列席会议。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丁小强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安排部署2018年经济工作。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取和讨论了丁小强受市委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新时代咸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决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全市经济工作,部署2018年全市经济工作。 全会充分肯定市委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常委会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会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苦功夫、硬功夫,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办好“新时代咸宁讲习所”,办成品牌、办出实效,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咸宁落地生根。 全会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落脚到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时时处处事事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要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转化为咸宁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开启新时代咸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 全会指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全力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建优建美香城泉都,开启新时代咸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以绿色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绿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达90%以上,五大千亿产业板块不断壮大,发展质效全面提升,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市经济综合实力、人民生活质量、生态文明建设、文化繁荣发展、现代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基本建成;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实现现代化,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咸宁全面建成。 全会指出,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既要发展绿色产业,更要以绿色产业发展带动全方位、高质量的绿色崛起;不仅要率先建成,而且还要为全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发展作为解决咸宁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加快发展实体经济,统筹做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三篇大文章,持续深化“三抓一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持续释放改革开放活力,加快构建咸宁现代化经济体系。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咸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统筹抓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工作,重点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全会强调,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要突出“四个一线”培养识别选用干部导向,全面增强党员干部“八大本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知识化干部队伍。要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深入实施“整县推进、整乡提升”计划,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湖北省实施办法和咸宁市具体办法,以更大力度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市县政治巡察,加快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起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强大合力。 全会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开启新时代咸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要突出重点,抓好全面,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强化目标意识;激发发展动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抓好改革创新;促进经济与生态共融共生;推进共建共享共治;强化担当作为。 全会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马真”精神,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筹备召开市“两会”,严肃会风会纪,确保风清气正。要做好年终结硬账和考评迎检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坚决维护“四个安全”,确保实现“六个不发生”;抓严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困难群众、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统筹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稳定。要深入思考谋划明年工作,按照项目化、工程化、系统化要求把全会确定的发展目标转化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项目,确保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善作善成,为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咸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不懈奋斗!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 ◆ 学党章党规基本知识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 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地方党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第八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在全党公开;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四)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第九条 党的中央组织公开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管党治党、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中央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第十条 党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情况; (四)本地区党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五)党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二条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党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十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应当重点公开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党的工作情况。 党委派出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代表党委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党的工作情况。 党组应当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第十四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批。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第十六条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机关、党中央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党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 第十七条 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有条件的党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第十八条 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条 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党的组织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党的组织应当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党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党务公开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 做合格党员 ◆ 十九大代表风采:驻村帮扶 脱贫只用一年多——中国科协信息中心编辑房瑞标仅用一年多,就带领一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整村脱贫!房瑞标,一个整天与文字打交道的编辑,有什么高招? 2015年8月,在中国科协信息中心当编辑的房瑞标,被选派到山西省吕梁市岚县楼坊坪村任村第一书记。“刚去的时候我也愁,自然条件差不说,感觉整个村都暮气沉沉的。” 楼坊坪村属于吕梁山革命老区,海拔在1800米至2230米之间,全年无霜期只有90多天。四周高山围绕,进出仅有一条路。“全村132户共473人,其中32户是贫困户。”房瑞标说,“平时村里只有100多人,基本都是留守老人。” 房瑞标想,得想办法让老乡的腰包鼓起来。“楼坊坪村属于高山高寒地区,能种的农作物不多,但非常适合马铃薯种植。”房瑞标决定,从马铃薯上打开突破口。 经过协调,中国科协为岚县的科技扶贫项目提供了90余万元资金,在楼坊坪村建立了马铃薯种植基地。2016年,基地一期工程就建成了660余亩。“我们将村里的全体贫困农户都纳入到了项目中。”房瑞标说。 马铃薯产量上来了,但市场收购价格低,增产不增收。怎样才能把每斤0.5元左右的马铃薯卖到1元以上?反季节销售!在房瑞标动员下,楼坊坪村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与薯业企业合作,在村内建设28座马铃薯薯窖,年储存量达2000吨,可储存1200亩耕地所产的优质种薯。楼坊坪村的马铃薯种植收入翻了番。 紧接着,在房瑞标积极争取下,山西省科协和山西省移动公司大力支持,2016年6月楼坊坪村结束了无网络的历史,实现村内移动无线网络全覆盖,村民可免费无线上网。楼坊坪村成为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区中,首个实现乡村信息化的贫困村。 “虽然两年的第一书记工作已经结束,但我还始终和村里保持联系。”房瑞标说,“做扶贫工作其实没什么高招,你把村子当自己家,工作自然就会用心。”
【典型案例】 ◆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时任县劳动就业局局长陈辉等人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29日下午,陈辉、县劳动就业局办公室主任孙志国乘坐单位司机王飞驾驶的公车鄂LLK336前往河南省太行山景区自驾旅游。旅游期间的汽油费和过桥过路费由陈辉等人个人承担。2017年5月,通山县纪委分别给予陈辉、王飞党内警告处分,通山县人社局给予孙志国行政警告处分。 2.嘉鱼县司法局潘家湾司法所所长任长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端午节期间,任长明对公车管理不严,导致其妻子陈某私自驾驶潘家湾司法所公车到咸安城区探望父母。2017年6月,嘉鱼县司法局党总支给予任长明党内警告处分。 3.通城县大坪乡双龙中学校长余其麟违规操办母亲寿宴问题。2017年1月15日中午,余其麟在大坪乡水口村为母亲举办7O岁寿宴,摆宴14桌。其中,宴请同事、朋友21人,违规收受礼金4200元。2017年2月22日,余其麟退还违规收受礼金4200元。2017年9月,通城县教育局给予余其麟行政警告处分。 4.崇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付浩勇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付浩勇在审理原告人甘某与被告人龚某离婚纠纷案期间,违规收受原告甘某礼金2000元。在异地开庭审理该案期间,违规接受甘某宴请和住宿安排,并以收取车辆燃油费的名义向其索要1000元。2017年1O月,崇阳县人民法院给予付浩勇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其上缴和退赔违纪所得。 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新表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早谋划、早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持续发力加压,把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紧盯隐形变异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敢抓敢管,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形成持续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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