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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交文[2016]4号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科室: 《市交通运输局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6年4月25日
市交通运输局第十七个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16]23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电[2016]49号)》精神,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纪党员 二、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纪党员”主题,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为咸宁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推动质效进位、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交通人的智慧和力量。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宣教月相关工作,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不变的步伐》等廉政教育片和《贪途欲海无归路》等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局主体办、局监察室、局机关党委) (二)抓好论述摘编学习。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等重要论述,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理论源流和思想脉络,学深学透摘编中的用典用词,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责任单位:局主体办、局监察室、局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三)抓好党纪党规学习。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交通讲堂、专题报告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责任单位:局主体办、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监察室、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四)抓好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网上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测试的浓厚氛围,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局主体办、局机关党委、局监察室、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五)抓好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责任单位:局主体办、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局监察室、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六)抓好廉洁教育活动。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洁教育活动;开展预备党员廉洁教育活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开展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家属廉洁教育活动和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家属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局监察室、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七)抓好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参观钱英廉政主题公园、闯王陵、北伐纪念馆、咸宁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八)抓好廉政文化建设。针对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存在模糊认识,通过学习省纪委编发的《正风反腐理论热点答疑宣传册》、拍摄微电影、建设廉政文化墙、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编排廉政文艺演出、组织廉政书画展等多种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善向上。(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局直各单位党组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局直各单位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集中精力抓紧抓好。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学到要处、思到远处、悟到深处。主体办和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抓好组织协调,又要抓好监督检查,既要精心谋划,又要注重细节,确保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二)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局直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注重“长短结合、虚实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将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三抓一促”活动、市委“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宣教月活动中,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形式创新、内容丰富、成风化人。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局直各单位要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交通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切实加强对宣教月的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将开展宣教月活动的有关情况、图片、文字资料及时报局监察室,并于6月5日前将宣教月活动总结报送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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