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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
[ 点击数:542588    更新时间:2023年6月15日 10:14:05 ]

2023年秋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招生实际,现制定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2023年秋季托、小班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名额

    拟对外招收:托班新生60名;小班新生150名。

二、招生对象

1、托班新生:面向社会招收(2023年8月31号之前年满2岁半)适龄健康儿童,名额有限,招满即止(托班幼儿升小班时需符合当年小班招生条件,重新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2、小班新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出生),且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新小班招生范围

新小班幼儿需持有(近期)市妇幼保健院的幼儿健康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证需如期按国家规定进行计划免疫接种)。

第一批招录:

1、举办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2、现役军人、烈士子女;

3、市委、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二批招录:

   如有空额,将在我园网络招生平台预约成功的其他幼儿中以摇号形式进行录取。

四、网上预约登记方式

家长根据幼儿年龄(扫预约登记二维码)选择不同学段,进行网上登记。

*特此说明:因学位有限,不能满足所有预约登记幼儿的需求,如您的孩子未被录取,请您予以理解。初审合格后,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尽事宜敬请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及幼儿园官网 “招生公告”!

五、招生流程

1、网上登记初审

新托班:2023年6月22日上午9点开始,为托班网上预约登记时间(上传幼儿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填写信息),登记名额满60名截止(系统关闭)。园方对网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初审结果,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敬请您关注!

新小班:2023年6月22日上午9点——23日中午12点,为网上预约登记时间,园方对网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早于或晚于该时间段登记均属无效。初审结果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一周后,家长也可通过网络预约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网上登记需上传以下资料:幼儿户口本、出生证明、工作证明或其他所属类别相关证件。

2、公证监督摇号:第一批招录后,初审通过的小班幼儿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摇号,并邀请公证处、纪检组等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见证,结果以短信和网站形式告知家长。(如有信息不实则取消录取资格,空出名额不再增补。)

3、现场证件审核:

新托班初审通过的幼儿,请家长携带“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工作证明(公章+法人签字),按照园方通知的时间与幼儿一同来园,进行现场信息审核工作。

新小班幼儿公示无异议后,请家长携带“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工作证明(公章+法人签字)等资料按照园方通知的时间与幼儿一同来园,进行现场信息审核工作。

4、新生资格确认:现场证件审核通过后,家长按照短信通知要求来园进行新生资格确认,领取“新生入园情况登记表”。超过预约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入园前准备:做好(市妇幼)入园体检、下载幼儿学籍信息采集表等准备工作。

6、办理入园:家长持有“学籍信息采集表”( 采集表请正反面打印,分页无效;背面粘贴户口本“户主首页”和“幼儿户口本页”复印件);新生入园情况登记表;(市妇幼)幼儿入园前健康体检表;(社区接种点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备注:现场审核仅限幼儿“父、母辈”监护人1名,陪同幼儿入园验证信息。并配合做好自身防疫,佩戴口罩,(家长现场取号后按时间段入园登记,不在校门外聚集等候)。

四、特别说明

1、我园报名全面实施网上预约登记模式,不接受来园登记!预约登记所有信息需一次性填写完毕,提交后不得再做修改。一个有效身份证号只能预报一个名额,重报系统会不予通过。请不要重复填报!

2、关于网上登记,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扎堆提交造成网络阻塞。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在网上登记时,请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取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

3、网上登记初审及摇号通过,并不代表您的孩子已被录取,招生流程全部完成,新小班以收到加盖“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公章的录取通知书为准!不得将幼儿录取名额转让,任何转让形式均无效!

4、家长需保证网上报名幼儿信息(出生年月日、户籍等)真实无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审核和比对,若发现有伪造、篡改幼儿户口信息等问题,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其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家长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就读。

5、未按时进行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视为资格自动取消,不再补充招录;超过预约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证件审核及未按时到园缴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以及烈士子女按照《咸宁市城区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执行;市委、市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香城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43号)执行。

7、本招生公告仅适用于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与交幼二园不可重复登记,交幼二园不与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学位关联。该园中、大班名额已满,不再招收插班生。

8、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无校车接送,所有幼儿需家长自己接送!

9、招生未尽事宜请关注幼儿园官网(http://www.jtyey.net)信息快车栏的“招生公告”!

附:父母工作证明模板链接如下:

父母工作证明模板

附:【交幼网上预约登记】二维码

办公室电话:0715-8106998          

微信公众号: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

幼儿园网站:http://www.jtye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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